(一)制定会员自律管理办法,对会员实行自律管理;
(二)依据评估基本准则制定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 进行估价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检查和监督,确保会员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三)组织对房地产与土地估价师的执业培训,包括评估师、评估从业人员的执业培训,不断更新会员的知识结构,提高执行水平;
(四)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将会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五)建立政府与评估机构之间的沟通平台,向政府反映房地产与土地评估行业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政府组织编制房地产与土地评估行业发展规划、地方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六)受理对会员的投诉、举报,受理会员的申诉,调解会员执业纠纷,避免会员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七)维护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会员从业行为,定期对会员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检查,按照章程规定对会员给予奖惩,并将奖惩情况及时报告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
(八)保障会员依法开展业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九)宣传和介绍房地产与土地评估行业对社会公众的专业作用,向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十)检查会员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情况;
(十一)建立房地产与土地评估专家委员会,接受委托,主持和组织对房地产与土地评估纠纷案件的技术鉴定工作;
(十二)承接政府委托以及购买服务等事项。按规定承接政府委托,承担房地产与土地评估机构资质预审及人员的执业资格的注册登记及动态管理;承担和组织房地产与土地评估执业机构的年检工作,评选、推荐优秀的房地产与土地评估机构及优秀的估价师;
(十三)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沟通信息,开展与国内外房地产与土地评估机构和专业组织的合作和交流,总结房地产与土地评估的有关经验及技术信息资料,编辑出版房地产与土地评估期刊和书籍、资料;
(十四)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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